集美区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请情况公示
根据《集美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就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》(厦集委办【2013】53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17年10月受理享受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请情况予以公示(详见附表)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集美区就业管理中心反映。
公示时间为:11月6日-11月10日
联系电话:6077781
传 真:6068183
厦门市集美区就业管理中心
二○一七年十一月六日